一、招生专业和招生名额
招生类型 |
招生专业 |
招生名额 |
国际产学研专项学术型 |
材料加工工程 |
1 |
国际产学研专项专业型 |
机械工程 |
1 |
科研博士学术型 |
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高分子材料、 材料表面工程、材料无损检测与评价、材料连接技术 |
5 |
全日制工程博士 |
材料工程、机械工程 |
5 |
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学术型 |
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高分子材料、 材料表面工程、材料无损检测与评价、材料连接技术 |
1 |
二、资格审核程序
1、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申请者前二个学期学位必修课程成绩等级优良,没有不及格的课程,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在学校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的基础上通过学院的二次审核,名单和本通知一并公布,学院将进行差额录取,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及录取办法
1、硕博连读博士生考核办法
每人准备10-15分钟ppt,综合考核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考核时间:5月16日8:30,面试过程严格进行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
2、“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办法
1)外语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研究生院招生板块,具体通知详见http://gs.dlut.edu.cn/info/1173/12596.htm。外语考核通过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材料学院统一组织。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考核形式包括撰写研究报告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PPT展示和专家组提问两部分,每位考生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基础
(a)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以报名系统中提交的材料为主,若有补充材料请于5月10日14点前发送至dlhqhl@dlut.edu.cn邮箱中(包括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成绩、获得奖励、所做研究工作进展以及发表学术论文等材料),若报名系统中提交的材料完整请勿重复提交。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如有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所有考核成绩,永不录用。
(b)考生以PPT形式做学术报告,时间10分钟。专家组基于考生提交的材料以及PPT展示情况综合考核。
(2)专业综合
撰写研究报告。由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命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命题要求完成一篇不少于三千字的研究报告,交由考核专家组阅卷打分。专业综合考核时间:5月14日14:00。
(3)综合能力
采取线上复试形式。专家组提问5-1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专业技能、学术专长、学术训练经历、论文发表情况及未来研究计划等方面。综合能力测试时间:5月16日8:30。考生须在5月15日14:30-15:00登录网络远程面试系统抽号(系统网址:https://www.yjszsms.com/school/10141)。按照抽取号码顺序,按照复试专业规定时间依次进行面试,考生至少须提前半小时登录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测试等待。面试进度难以完全预测,在专业面试开始后,未面试考生须时刻关注系统,及时掌握测试进度。
学院安排了模拟面试,时间5月12日8:30,操作办法详见附件7。
各部分考核过程由秘书严格进行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成绩由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心理测试
未参加过心理测试的考生均需参加。考生通过指定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时间:5月11日12:30-5月12日19:00,具体办法详见附件4。
4、录取
考核结果当天公布在材料学院网站上。
1)在考核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按导师名额和考生成绩相结合的原则录取。
2)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考核类型分别排序,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国际产学研用专项、科研博士、部省合建高校专项单独排序、录取。
4)递补录取原则同上。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2年9月入学。
5、监督机制
考生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对各项工作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提出申诉。
四、其他
1、请确定参加材料学院2022年第二次博士研究生考核的考生于2022年5月8日15:00前申请加入qq群:205209725 ,申请方式: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在规定时间内未加入qq群的考生视为放弃”申请-考核”制资格。
2、5月10日15:00前提交电子版附件3《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应考承诺书》、附件6《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录取博士研究生人事关系调转承诺书》、附件5《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思想政治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详见附件8的时间表。
4、请考生密切关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页,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院网页公布。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文件执行。
6、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7320
电子邮箱:dlhqhl@dlut.edu.cn
本细则由大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