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和招生名额
招生类型 |
招生专业 |
招生名额 |
学术型(国际产学研专项) |
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 |
2 |
工程博士(全日制) |
材料与化工、机械 |
8 |
二、资格审核程序
1、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申请者前二个学期学位必修课程成绩等级优良,没有不及格的课程,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在学校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的基础上通过学院的二次审核,名单和本通知一并公布,学院将进行差额录取,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及录取办法
1、外语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研究生院招生板块。外语考核通过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材料学院统一组织。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考核形式包括撰写研究报告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PPT展示和专家组提问两部分,每位考生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专业基础
(a)考生须提交其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成绩、获得奖励、所做研究工作进展以及发表学术论文等材料。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如有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所有考核成绩,永不录用。
(b)考生以PPT形式做学术报告,时间15分钟。
专家组基于考生提交的材料以及PPT现场展示情况综合考核。
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26日15:00材料馆205教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2)专业综合
撰写研究报告。由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命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命题要求完成一篇不少于三千字的研究报告,交由考核专家组阅卷打分。考生须自备电脑。
专业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25日14:00材料馆209教室。
(3)综合能力
专家组提问15分钟。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专业技能、学术专长、学术训练经历、论文发表情况及未来研究计划等方面。
综合面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27日8:10材料馆报告厅。
各部分考核过程由秘书严格进行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心理测试
所有考生均需要心理测试,考生须通过指定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心理测试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要求:2021年4月25日14:00前完成。
4、录取
考核结果当天公布在材料学院网站上。
1) 在考核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按导师名额和考生成绩相结合的原则录取。
2)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考核类型分别排序,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递补录取原则同上。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1年9月入学。
5、监督机制
考生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对各项工作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提出申诉。
四、其他
1、请确定参加材料学院2021年第二次博士研究生考核的考生于2021年4月22日前申请加入qq群:205209725 ,申请方式: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在规定时间内未加入qq群的考生视为放弃”申请-考核”制资格。
2、请考生密切关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页,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院网页公布。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文件执行。
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7320
电子邮箱:dlhqhl@
本细则由大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