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结合材料学院学科特色和具体情况,制定材料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考核依据的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负责学院“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落实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成立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包括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
三、资格审核程序
1、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申请者前二个学期学位必修课程成绩等级优良,没有不及格的课程,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在学校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的基础上通过学院的二次审核,名单和本通知一并公布,学院将进行差额录取。
四、招生计划
招生类型 |
招生人数 |
学术型博士 |
硕博连读博士生 |
15 |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 |
29 |
全日制工程博士 |
硕博连读博士生 |
5 |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 |
2 |
非全日制工程博士 |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 |
2 |
五、考核及录取办法
1、硕博连读博士生考核办法
每人准备10-15分钟ppt,综合考核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严格进行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
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30日13:10材料馆201教室公布分组。
2、“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办法
1)外语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及考核结果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网页相关通知。外语考核通过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材料学院统一组织。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考核形式包括撰写研究报告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PPT展示和专家组提问两部分,每位考生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专业基础
(a)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其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成绩、获得奖励、所做研究工作进展以及发表学术论文等材料。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如有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所有考核成绩,永不录用。
(b)考生以PPT形式做学术报告,时间15分钟。
专家组基于考生提交的材料以及PPT现场展示情况综合考核。
提交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7日10:00材料馆201教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2)专业综合
撰写研究报告。由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命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命题要求完成一篇不少于三千字的研究报告,交由考核专家组阅卷打分。考生须自备电脑。
专业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6日10:00材料馆201教室。
(3)综合能力
专家组提问15分钟。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专业技能、学术专长、学术训练经历、论文发表情况及未来研究计划等方面。
综合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8日8:10材料馆201室,具体分组现场公布。
各部分考核过程由秘书严格进行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心理测试
所有考生均需要心理测试。
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5日14:00-14:30综合1号楼410室、412室。
4、录取
考核结果当天公布在材料学院网站上。
硕博连读博士生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一并录取。录取原则如下:
1) 在考核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按导师名额和考生成绩相结合的原则录取。
2)录取顺序:硕博连读学术型,申请考核制学术型,硕博连读工程博士,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工程博士,申请考核制非全日制工程博士。
3)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考核类型分别排序,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非定向和定向分类排序录取。
4)递补录取原则同上。
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提交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7日10:00材料馆201教室。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1年9月入学。
5、监督机制
考生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对各项工作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提出申诉。
六、考生防疫要求
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进校人员必须持绿色国务院行程码方可进校。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的考生,需提前14天来连隔离,隔离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且行程码变为绿码后方可申请进校。
有天津市滨海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南省临沧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安徽省阜阳市地区旅行史的考生,提供抵连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申请进校。
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内疫情变化及属地政策及时调整。
七、其他
1、请确定参加材料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生于2020年11月25日前申请加入qq群:205209725 ,申请方式: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在规定时间内未加入qq群的考生视为放弃”申请-考核”制资格。
2、请考生密切关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页,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院网页公布。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专业学位(工程博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型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专业学位(工程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及《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外语加试及复试工作安排》执行。
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7320
电子邮箱:dlhqhl@
本细则由大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