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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时间: 2019-12-19      点击数: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学术型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结合材料学院学科特色和具体情况,制定材料学院2020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及办法,供选择此招生方式的考生遵照执行。

     一、报名条件

1、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入学时已经申请硕博连读,并已按照硕博连读培养方案执行的硕士研究生,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规定中所要求的资格考核条件;

2)经过二个学期学习后,经指导教师同意,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规定中所要求的资格考核条件。

2、可以跨专业申请硕博连读。

     二、考核标准

1、申请人前二个学期学位必修课程成绩等级优良,没有不及格的课程。

2、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考核依据的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三、 组织形式及职责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落实学院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成立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包括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研究课题进展情况、专业基础知识及外语能力等进行考核。

四、 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1、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严格进行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2019122413:40材料馆报告厅及后三楼中厅,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当天材料学院网站上公布考核结果。

22020110日前结合导师及各类型博士生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09月入学。

3202016日前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监督机制

申请人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对各项工作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申请人对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提出申诉。

      五、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参考《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学术型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专业学位(工程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7320

电子邮箱:dlhqhl@

本细则由大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1219

 

大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厚义楼(材料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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