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非事业编)专职科研人员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2015年度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岗位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是指由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称科研院)聘用和管理,在学校专门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工作的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的人员。
二、 岗位设置
1.岗位类别:项目研究人员岗位和项目实验技术人员(含技术工人)岗位;
2.设岗要求:每个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岗位需对应年进款经费30万元以上的在研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纵向项目,或年进款经费60万元以上的其他科研项目,且项目预算中可支出足够的人员费。
三、 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等科研任务的需要,结合设岗要求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岗位设置审批表》,并将审批表和附件材料提交学部(学院)审议;
2.学部(学院)组织专家审议设岗材料;
3.学部(学院)汇总审议通过的申报材料报科研院。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正反面打印)
1.每个岗位设置审批表一份;
2.每个岗位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
1)申请设岗项目正式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
2)申请设岗项目申请书复印件,如有任务书(或计划书),也需提供任务书(或计划书)复印件;
3)在学校财务处备案的项目经费预算表复印件。
(二)电子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岗位设置审批表》;
2.《大连理工大学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岗位设置一览表》。
五、时间安排
请将岗位设置申报材料于2015年 3月20日前由学部(学院)统一报科研院基地与科研机构管理部(主楼207房间)。
联 系 人:杜 冲
联系电话:84709053 电子邮件:du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