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的确定和培养教育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第二个阶段,包括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上级党委备案、指定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4个步骤。该阶段相关表格见附件。
请严格把握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联系人必须为正式党员。应进一步明确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导师为党员的应担任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审查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并在思想汇报结尾处进行谈话记录。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党支部应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考察完的结果记载下来,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对不具备条件的及时予以取消。
自2024年1月起,启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辽宁版),填写规范同见附件。
本文所有附件表格仅为学院内部工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