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为公共部门培养、遴选和输送优秀人才,以及配合各地区选调生招录工作,现将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有意愿申报公共部门遴选的学生,按照各地区公告中规定的选调条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党员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学生干部证明、奖励证明以及其它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2.依据“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相关证明人应如实记载审查内容,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部门招录资格审核情况表》(见附件),切实保证资格审核的准确性。经支部初审后,交学院党委审查。不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以及在群众中评价不过关的不予以推荐。
3、资格审查材料请于2023年9月26日(周二)、9月27日(周三)下午提交到学院党委办公室(材料204),之后每周二、周三下午学院党委均安排专人对照资格审查材料,为参加各地区招录的报名表进行审核盖章。
4、学院党委按照“一人一卷”的形式建立健全资格审查材料的存档备查机制。如备案材料有变化需重新提交资格审查。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部门招录资格审核情况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23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