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长的安全管理职责
1、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计划、总结、评比中纳入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
2、加强安全管理,确定本单位安全管理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切实保证安全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检查并考核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和处级领导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听取安全工作汇报,主持召开常委会,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重大问题,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的安全管理职责
对全校日常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负责任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及上级的指示、决定等,定期向校党委、校长办公会和上级机关报告。
2、经常督促检查各级行政干部、专(兼)职安全人员的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工作,帮助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教职员工安全与健康,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教学、科研、生产工作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领导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批奖惩报告及事故报告。
5、在审批校年度事业经费时,要按国家规定在工程和试验室维修经费中提取不少于1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6、负责监督检查基建施工部门在新建、扩建、改建的基建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要求。
7、定期召开校安全委员会讨论研究安全工作。对全校安全工作因监督检查不严、开展不力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时,负领导责任。
三、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工作职责
在主管安全工作的校长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上级指示,决定等,定期向主管校长和主管部门报告安全工作。
2、领导组织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积极改善劳动条件、认真执行“五同时”,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校安全办。
3、组织制定具体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隐患报校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4、定期编制安全工作计划,上报校安全办汇总、报请校安全委员会审批。
5、审查保健食品、劳动保护用具、清凉饮料等工作。
6、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制度奖惩办法,报校安全委员会审批。
四、科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工作职责
在主管安全工作的处级领导领导下,对本科室、实验室、教研室和实体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的指示。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常检查督促执行。
3、认真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考核、对新来或调换工种的人员要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操作,特殊工种要坚持持证操作。上试验课或下厂实习的学生首先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受到严格的安全训练。
4、对伤亡事故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及时调查分析处理并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积极改善劳动条件、保证教职工身体健康、认真负责审查保健食品、劳保护具使用情况。制止女工加班加点、注意教职工劳逸结合。
五、职工的安全工作职责
对本职工作负保证责任。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为接班创造良好安全工作条件。
3、正确分析处理各项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如实向上级报告,按照事故预案程序处理,做好记录,保护现场。
4、按时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维护和操作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
6、按规定着装上岗,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防事故演习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六、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入校职工的校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术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督。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向上级汇报。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1、会同校工会等有关部门搞好校内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负责对校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3、检查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直到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对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15、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治的法规,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16、参加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监督。
17、组织做好作业现场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按时上报监测数据。
1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好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19、对学校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20、负责对职工进行职业防护教育、现场自救互救教育和考核。
21、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个人防护用具用品提出配备计划。
七、人事处安全工作职责
1、对新入校的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到基层工作。会同安全部门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2、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3、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
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6、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的规定。
7、按照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职业安全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
8、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八、财务处安全工作职责
1、照规定交纳安全保证金,并保证返回部门安全保证基金用于安全范围。
2、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资金专款专用。
3、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的资金到位。
4、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5、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6、全校进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培训、宣传教育提供活动经费、创造方便条件。
九、基建处安全工作职责
1、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程(基建)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工程(基建)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落实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中的安全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审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安全责任条款。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5、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消防专篇,要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估,并负责在施工图设计时落实。
6、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定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十、公安处安全工作职责
1、安全保卫制度,负责关键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2、企业内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3、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并及时通报安全部门,会同车管部门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监督,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4、各类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5、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十一、校医院安全工作职责
1、做好职业病防治、治疗与职业中毒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2、职业安全卫生监测工作并提出科学数据和处理意见,做好职业安全卫生的宣传工作。
3、做好因工负伤、致残的医务鉴定和评定工作。
4、为学校重大事故处理提供医疗协助。
资料来源:大连理工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