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学院2023级、2022级本科生。
(二)评选内容
学习优秀奖学金和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五个单项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各年级以分流后专业方向为单位进行评审,单项奖学金评审以年级为单位进行评审。
(三)评选要求
1、各年级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年级奖学金评审小组,各年级辅导员任组长,负责本级队奖学金评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各年级要核准本单位可参评学生总数,确定各评审单位和评审单位人数。其中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评,各类学籍异动的学生须在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年级参评,延修生不计入参评人数。
3、派出访学的学生奖学金评审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国际联合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试行)》和《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国内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根据评审单位人数、各类奖学金获奖比例确定获奖名额。各类奖学金受奖面计算应严格执行四舍五入的原则。
5、各年级可根据本年级实际情况对《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大工办发〔2021〕40 号)未涵盖的情况进行讨论,形成意见,在不违背学校、学院奖学金评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年级评审小组讨论通过并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同意,可照此意见执行。
6、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要严格贯彻落实奖学金申报制,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评奖过程实行责任追究制,出现错评、漏评等情况,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7、各年级认真学习学校奖学金评审相关办法和政策,严格遵照执行,并做好对学生的宣讲工作,把奖学金评审过程作为激励学生奋发向上、提升内在动力的过程,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8、2025年9月6日作为本年度奖学金评审申诉接待日,奖学金评审委员和学院奖学金评审秘书接待并解答学生的相关问题,时间为当天9:00-17:00,地点为知远楼A301办公室。
(四)日程安排
1、6月20日
启动2024-2025学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确定学院资助育人委员会成员,制定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和评审细则并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或5个自然日后报送学生服务中心。
2、7月1日
各年级在系统中核准本年级2024-2025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审的基础数据库,检验学籍异动学生数据并备份学院数据库。学院完成年级主任角色设置。
3、8月21日-8月24日
各年级成立级队2024-2025学年奖学金评审小组并在级队范围内公示。
4、8月25日-8月28日
文体活动、科创竞赛、社会实践等项目获奖(参与)名单公示。学生准备提交申报材料。
5、8月28日-9月2日
各年级开展各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
6、9月3日-9月7日
辅导员审核学生加分项,按获奖面120%的比例形成各单项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各单项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及加分项详情。学生于学工系统申请奖项,辅导员进行审批。
6、9月7日-9月15日
待补考成绩公布,确定缓考学生的各科成绩,完成学习优秀奖学金的成绩计算及排名并确定单项奖学金申请资格,组织有资格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进行线上申报。
7、9月15日-9月17日
各年级评审结果公示三天。
8、9月18日
报送学院2024-2025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结果及相关电子版纸质版文件至学生工作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