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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2025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时间: 2025-06-19      点击数:

1、2024-2025学年修读的所有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以及体育、英语计入学习优秀奖学金成绩计算,所有课程按实际修读学期参与计算,第二课堂课程成绩不计入奖学金。

2、参加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并结项(自主实践月)算作“其他各类社会实践”加分项,团队队员加1分,队长另加0.5分,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实践团队每人分别加1.5分、1分、0.5分;以上各项累计加分,最多为三项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2分。

3、各级学生干部以公示名单为准,根据任职时间和工作实绩进行核准;各级学生组织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以正式的表彰名单为准,依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大工办发〔2021〕40 号),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学生干部为有效加分项。

4、学院级各类比赛、活动的奖项以统一公示为准,贡献度按照证书(公示)顺序赋分。学生所获其他奖项在《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大工办发〔2021〕40 号)中如无明确界定,加分情况由各年级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裁定,并将结果报学院资助育人委员会审议。

5、各单项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出现积分相同的情况,参照学习成绩排名先后进行裁定。

6、针对《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大工办发〔2021〕40 号)第十五条第2款,学生民主评议总分50分,分数由行政班同学进行打分,满分50分。依据班级民主评议排序,依据公式进行具体计算:(50/m)*(m+1-n)。备注:m为班级总人数,n为评议位次。

7、针对《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大工办发〔2021〕40 号)第十八条第8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分情况可综合考虑项目立项等级、结项验收等级等因素加5分、3分;具体加分细则根据各年级奖学金评审小组裁定。

8、针对《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大工办发〔2021〕40 号)第十七条第16款,经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委员综合讨论决定,述职打擂部分由各年级实际情况决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6月19日

大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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