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已经发布》等相关规定,结合材料学院学科特色和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选拔原则
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考核依据的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复试监督小组,监督落实学院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处理申诉等。成立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校内教师(博导、或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组成的复试考核小组。其中,工程博士复试考核组,额外增加1-3名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复试选拔工作。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包括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
三、招生计划
备注:若硕博连读名额有剩余,则转入申请考核制。
四、复试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一)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核。根据考生提交的《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进行考察(附件2),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心理测试
考生须通过指定平台在11月8日-9日完成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具体操作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流程及要求》(附件3)。
3、综合考核
由学院统一组织。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含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分为个人陈述和现场问答两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① 外语能力考核2分钟:评委提问;
② PPT工作汇报8分钟:内容为个人简历,前期工作基础及取得的学术成果,博士预期研究方向及展望等;
③ 专家问答:专家组根据考生自我陈述中涉及的情况等进行提问。
(二)考核时间
2025年11月11日13:30,抽签时间:11月10日9:00,具体安排QQ群里通知。
(三)材料提交及其他要求
1、11月8日前申请加入QQ群:982942664,申请方式:考生姓名-报考导师。
2、11月10日前提交PPT,发送至邮箱19324555@qq.com,文件命名:考生姓名。
3、11月10日前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9324555@qq.com,文件命名方式:考生姓名-思政考核表。
五、录取
1、考核结果第一时间公布在材料学院网站上。
2、拟录取名单在材料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录取原则如下:
1)根据导师招生名额结合考生成绩依次录取,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本次考核不设递补录取,如有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需重新报名。
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6年9月入学。
六、监督机制
考生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对各项工作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提出申诉。
监督电话:(0411)84709284
监督邮箱:qifz@dlut.edu.cn
信访地址:知远楼A307
七、其他
1、各部分考核过程由秘书严格进行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411)84707320,邮箱:dlhqhl@dlut.edu.cn
本办法解释权归大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大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