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赴国(境)外长期学习项目资助工作方案》,现启动2025年大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赴国(境)外长期学习资助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项目评审实行申报制,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各类别申请人均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及派出阶段均为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参加基于校际、院系间合作(以协议为准)的三个月(含)以上学习项目,包括交换学习、联合培养等;
3. 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在校及派出期间圆满完成学习任务,表现优秀;
4. 在校和派出期间所有已修课程合格(不含辅修课),学习成绩优秀;
本项目不受理以下情形的学生申请:
1. 曾获得国家或学校公派留学资格,但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学校批准,擅自放弃的;
2. 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
3. 修读同一学位期间,曾获得学院赴国(境)外长期学习交流项目资助的。
二、资助标准
1. 对于出国(境)学习三个月(含)以上、六个月(含)以内的学生:
亚洲地区:15000元/人,亚洲以外地区:18000元/人
2. 对于出国(境)学习六个月以上的学生:
亚洲地区:30000元/人,亚洲以外地区:36000元/人
三、申请和发放
1. 2024年11月1日-2025年5月29日期间收到外方学校录取通知、已派出或即将派出、拟参加初评的学生
学院将从思想政治表现、在校学业水平、在外学习计划、外语语言水平等方面重点考察,对通过评审者,在其派出时可发放资助金额的70%。学生按计划参加项目并完成返校复学相关手续后,可提出申请参加时年学院组织的复审工作,学院将从思想政治表现、在外学习及综合表现、回校学以致用情况等方面重点考察,对通过复审者,可发放资助金额的30%。
申请材料:
(1) 学生赴国(境)外长期学习资助项目初评报名表(附件1);
(2) 外语能力成绩证明扫描件;
(3) 在校历年成绩单扫描件(通过校内自助打印机打印后扫描);
(4) 专业排名证明扫描件(本科生参照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算法,研究生如专业无排名可不提交);
(5) 录取通知书等体现录取结果、派出起止时间等信息的接收单位出具的文件;
(6) 签证和出入境记录页扫描件(已派出学生提供);
(7) 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已派出学生提供,通过移民局小程序下载电子文件);
(8) 其他支持材料(如有)。
2. 已通过长期学习资助项目评审、结束全部学习项目任务、完成返校复学相关手续、拟参加复审的学生
学院将从思想政治表现、在外学习及综合表现、回校学以致用情况等方面重点考察,对通过复审者,可发放资助金额的30%。
所需申请材料:
(1) 学生赴国(境)外长期学习资助项目复审报名表(附件2);
(2) 派出期间成绩单扫描件;
(3) 签证和出入境记录页扫描件;
(4) 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通过移民局小程序下载电子文件,覆盖派出起止时间);
(5) 项目总结报告(图文并茂,内容可参考国际处官网“访学纪闻”栏目,本材料将作为派出成果审查和项目宣传用);
(6) 其他支持材料(如有)。
四、报名及评审流程
1. 学生向学院提交以下文件,文件均命名为“姓名-地区-申请学校”(例如:张三-日本-东京大学)。
(1) 全部报名材料按顺序合并的一个文件(PDF格式)
(2) 学生长期资助项目报名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
(3) 项目总结报告(仅复审学生,提交word和图片压缩文件包)
以上材料请于2025年6月6日17:00前发送至ybai@dlut.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2025年学生长期资助项目”。
逾期报送将不再受理、材料不全视为报名无效。
2. 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发布评审结果公示。资助发放形式和时间视学校财务安排而定。
五、违规处理
如学生出现下列情况,学校将视情况扣减其资助额度、取消资助或追回已发放资助。
1.学生在国(境)外交流期间有违法违纪、违反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未能完成项目任务、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等情况;
2.学生擅自变更项目时长提前返校,逾期不归、迟归,转至其他地区或国家,或未按规定的时间执行规定的学习任务(受不可抗力影响,不得不进行合理调整的,不受本条约束);
3.未能按时按规完成申请、派出、回国各阶段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院长助理:白玉
电话:15734159328
邮箱:ybai@dlut.edu.cn
办公地点:知远楼B415办公室